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 寵物日記
注意事項2
(1)犬種版:若要變更照片的話,請於9月21日深夜12點前完成(2)混犬版:若要變更照片的話,請於10月12日深夜12點前完成~~~注意照片不要加工or加框~~~PS.11月下旬才開始訂購...
以下是由我登錄的狗友,若有要換照片的話,再跟我說哦!小PO小噴家、POKI家、土豆家、可飛可飛家、NIKI家、米魯家、啾比巧虎家、Orange家
二人三犬
lin9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 456 )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 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