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沒有什麼事情比養狗更不需要資格限制了!看限制級電影要滿18歲、考大學要有高中學歷、領退休金要年滿65歲、當政客要心夠黑、嘴夠賤...,不過,養狗就什麼資格都不用囉!管你是男是女、是美是醜、研究所畢業還是小學畢業、年收入是20萬還是200萬,狗根本不管這些!

只要肯養、牠就肯跟。

就這樣,不管是布希還是阿扁,也不管是藝人明星或流浪漢,大家都能養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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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攝氏零下15度的低溫中,這位流浪漢不只想到自己,還把睡袋給了狗,幫狗包得緊緊暖暖的。(圖/美聯社)
對於養狗這檔事,作家米蘭˙昆德拉在他的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」這本書中有過很好的說法。在「卡列寧的微笑」那一章中,米蘭˙昆德拉這樣說:「人跟狗是一種完全無我的愛:特麗莎不想從卡列寧那裡獲取什麼,從未要求牠給予愛的回報。她從未問過自己那種經常折磨人類情侶的問題:牠愛我嗎?牠是不是更愛別人?牠愛我比我愛牠更多嗎?」(*註:卡列寧是特麗莎跟托馬斯養的狗。)

此外,「特麗莎照卡列寧原本的樣子接受了牠,沒
有幻想去試圖改變牠,一開始就贊同牠狗的生活,不希望牠從狗的生活中跳脫出來,也不嫉妒牠有什麼秘密私通。她訓練牠的動機不是要改變牠(如一個丈夫試圖改造妻子或一個妻子試圖改造丈夫),只是提供牠一些基本語言,使他們能夠溝通和一起生活。」

就這樣,米蘭˙昆德拉下了結論說,人跟狗之間的愛,要比人類情侶之間的愛好一些。不是
「大」一些或「多」一些,而是「好」一些。

確實,人跟狗的關係模式,要比情侶間的關係模式好一些。不過,這或許是以前。

以前的人養狗,只是要狗作伴﹔以前的狗被人養,只是因為有人養。他們彼此相陪伴、彼此無
所求。頂多是人會嫌狗說:這狗愛亂叫,或是這狗吃太多、這狗不會看家....等等,但這些問題都好解決,人對狗的包容,比人對人的包容力要大一些。

但現在不一樣囉!現在的人養狗,不只挑剔狗的個性,更挑剔狗的品種,似乎不養名犬,就會
有點失面子。現在的狗也不一樣了!以前的狗是主人給什麼就吃什麼,完全不會嫌棄主人的身世、收入與品行,但現在的狗似乎被寵壞了,有的非西沙不吃、有的不陪牠就耍脾氣亂尿尿。
人跟狗的關係模式,正在朝向人跟人的關係模式邁進中。 


現在唯一能夠看到人狗之間高貴情操的場景,或許只在流浪漢身上。在美聯社新聞圖片網站中出現了這麼一張照片,圖中這位加拿大的流浪漢在攝氏零下15度的低溫中,用滿是補丁的衣服把自己包得緊緊,然後把他唯一的財產、或許也是最重要的財產──「睡袋」──給了他的雜種狗。而這狗也沒嫌棄主人是個流浪漢,也沒嫌棄睡袋上頭有臭味,牠用充滿感激的心情,回給主人一個深情的吻。看!多高貴、多感人啊!(圖/美聯社)


同樣的例子來自於泰國曼谷街頭。這是發生在將近2年前(2003年6月)的事了。一位泰國乞丐天天都來到曼谷高架鐵路下乞討,乞討的同時,她的狗也會乖乖坐在旁邊幫忙,沒有嫌棄主人是個乞丐、也從不嫌棄吃得不好。這乞丐說:狗幫了她很大的忙!帶著狗來乞討,要比單獨一人來乞討的收入好太多了!所謂的「人幫狗、狗幫人」,大概就是這個樣子。(圖/美聯社)

流浪漢與流浪漢狗之間的情誼、還有乞丐與乞丐狗間的互助,或許是我們現代養狗人與被養狗
都該參考的典範。

講到養寵物,「小王子」這本書中有一段話講得非常好。當小王子碰到狐狸、狐狸請小王子眷
養牠時,小王子問說「我該怎麼做呢?」狐狸告訴他:「首先,你不要講半句話!言語通常是誤會的開始。你必須要很有耐心,每天靠近我一點、一點一點慢慢靠近我」。

重點來了!第二天小王子去找狐狸,狐狸告訴他:「你應該要在每天的同一個時間點來找我!
例如,你每天都固定在4點來找我,這樣一等到3點,我就會開始期待與興奮,時間愈近、我就會愈來愈期待、愈來愈興奮。等到4點一到,你人出現,我就會高興到跳起來!盡我所能的表現好讓你知道我有多高興。但如果你每天都在不同的時間來找我,我就會不知道該在哪個時間點開始期待、不知該如何準備我那歡迎你的心.......大家應該要遵守這樣的慣例。」

是了!不管是人與人、或是人與狐狸、人與狗、人與貓,都應該要有慣例,好讓人、狗、貓之
間都能有一個期待的心。蹓狗、餵貓吃小魚乾的慣例時間是該固定下來﹔每晚9點與女朋友通電話,10點跟爸媽問好,假日固定帶小孩出去玩....等等這些慣例時間也要固定下來,不要任意更動。別讓流浪漢笑我們不會養狗

    出處:東森新聞報 2005/03/23 文/陳志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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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9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